3月5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在北京開幕。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代表國務院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作政府工作報告。其中,在今年的重點工作中提到將制造業等行業現行16%的增值稅稅率降至13%。那么對于再生鋁行業影響幾何呢?
筆者認為其影響,應該從原料、加工、下游三個角度來分析。
首先,原料端方面,再生鋁行業原料中以廢鋁為主,輔以少了A00鋁錠。其中,廢鋁又以社會回收舊料為主。以目前可參考的財稅【2015】78號文為例,退稅的基礎點由16%降到13%。按即征即退30%計算,實際交稅16-16*30%=11.2。當增值稅降至13%后,實際交稅:13-13*30%=9.1。兩者相差:11.2-9.1=2.1,故而實際降稅僅2.1%。另外考慮部分省份對于再生鋁行業有支持政策,實際稅點僅7%左右,那么其實際稅點降幅將更少。從整個再生鋁行業來看,從一定程度上拉近了企業之間的起跑線。同時,還需注意的是,從降稅到返稅政策的變動需要時間,而實際市場因為缺少發票,發票稅點降幅可能減少,這都是返稅政策中存在的變數。